投稿指南
一、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,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。凡采用他人学说,必须加注说明。 二、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,精粹的短篇,尤为欢迎。 三、请作者将稿件(用WORD格式)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。 四、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,恕不退稿。 五、为规范排版,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: 1.论文要求有题名、摘要、关键词、作者姓名、作者工作单位(名称,省市邮编)等内容一份。 2.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: 基金项目:项目名称(编号) 作者简介:姓名(出生年-),性别,民族(汉族可省略),籍贯,职称,学位,研究方向。 3.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,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,一般用两级。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。表格应采用三线表,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。 4.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、最主要的、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。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。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-87的规定,采用顺序编码制。

关于调整上海市工业用户天然气价格的通知

来源:天然气工业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0-11-02 07:10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各有关单位: 根据国家降低企业用能成本、完善天然气价格管理的有关要求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调整本市工业用户天然气价格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调整工业用户天然气销售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国家降低企业用能成本、完善天然气价格管理的有关要求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调整本市工业用户天然气价格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工业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
1、下调工业用户气价,实现工业、营事团用气同价。
工业用户天然气销售(基准)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.4元,调整后的城市燃气公司供应的工业用户、营事团用户天然气销售(基准)价格相同。
2、下调化学工业区工业气价。
化学工业区用户天然气销售(基准)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.1元。
上述工业用户调整后的具体价格见下表:
单位:元/立方米
工业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表
本市其他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(基准)价格及管理规定仍按上海市物价局《关于实施本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的通知》(沪价管〔2015〕11号)文执行。
二、执行时间
调整后的工业用户天然气销售(基准)价格自2017年4月10日起执行。
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准确抄表、宣传解释等工作,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,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,确保全市燃气安全供应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物价局
2017年4月10日

文章来源:《天然气工业》 网址: http://www.trqgyzzs.cn/zonghexinwen/2020/1102/572.html



上一篇:被宰大头也愿意!俄罗斯天然气过境乌克兰量暴
下一篇:【民生实事】义乌天然气公司管道穿越高速安评

天然气工业投稿 | 天然气工业编辑部| 天然气工业版面费 | 天然气工业论文发表 | 天然气工业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18 《天然气工业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